(轉知)檢送有關勞動部公告發布「指定交流電銲機用自動電及防止裝置列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條第一項之型式驗證設備」,惠請各貴廠商查照,,

2018.3.7 最新消息 (轉知)檢送有關勞動部公告發布「指定交流電銲機用自動電及防止裝置列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條第一項之型式驗證設備」,惠請各貴廠商查照

一、依據勞動部107年02月14日勞職授字第10702004915號函辦理。 
二、「指定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列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條第一項之型式驗證設備」,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以勞職授字第10702004912號公告發布,前揭訂定總說明及逐項說明如附件。
相關資料至(苗栗縣政府首頁-勞工及青年發展處-職業安全衛生專區)自行下載
https://www.miaoli.gov.tw/labor_yo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