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燦50 再展風華-為勞工而唱歌卡拉OK

2025.6.4 最新消息 璀燦50 再展風華-為勞工而唱歌卡拉OK

一、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協辦單位:苗栗縣工業會

二、比賽時間地點

時間:114年9月13日(星期六)09:30-15:30

地點:中油紫園禮堂(苗栗市為公路紫園8號)

三、參賽資格及報名方式

1. 凡設籍苗栗縣對歌唱有興趣的勞工朋友均可參加,惟設籍苗栗縣但未在苗栗縣工作之勞工,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已設籍達3個月以上。
2. 本縣轄內公司行號服務達3個月以上之勞工朋友。(含外藉移工)。

四、報名資訊

報名時間:114年6月10日至7月31日止。

報名方式:至苗栗縣工業會粉專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傳真至037-355733,並來電037-323344彭小姐確認報名成功。

五、比賽方式

(1)頒獎:評審團完成評分後,當場公布所有獎項,並進行頒獎。
(2) 比賽順序:比賽順序當日以公開抽籤排定出場次序,並由主辦單位視參加人數,機動調整出賽時間。
(3) 比賽歌曲及會場設備:
  1.比賽歌曲由參賽者自行選定,比賽曲目重複時,將以優先報名者為優先,當日比賽曲目與報名曲目不符者,一律不予計分。
  2.參賽者一律以主辦單位提供之點歌機伴唱機型為準(採用音圓系統)。提供字幕機,但伴唱帶無導唱、不得自行準備伴唱帶、不對KEY。
  3.所有參賽團隊須遵守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其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
(4) 請於比賽當天09:20前完成報到。
(5) 比賽規範:
  1.比賽主持人唱號上台,過號一律視為棄權,不得要求補賽。
  2.參賽選手應依辦理單位通知,準時辦理報到,無故逾報到時間而未報到,視同棄權論。
  3.比賽當天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供主辦單位核對。
  4.演唱時間原則為3-5分鐘。

六、評分方式

(1) 聘請專業評審若干位,由各評審以歌唱技巧占80%(含音色、音準、情感表達及歌曲難易度各佔20%),服裝及台風占20%之標準,滿分為100分,並依各評審之平均分數作為比賽成績。
(2) 比賽成績取至小數位數第2位,第3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2位數,成績如有同分者,以評審平均歌唱技巧分數高者決定名次先後,如再同分者則併列相同名次。(主辦單位可視參加人數增減獎勵名額)。

七、獎勵方式

(1) 冠軍:1名,新臺幣8000元等值禮券。
(2) 亞軍:1名,新臺幣5000元等值禮券。
(3) 季軍:1名,新臺幣3000元等值禮券。
(4) 造型獎:2名,新臺幣1,000元等值禮券。
(5) 勇氣獎:2名,新臺幣1,000元等值禮券。
(6) 人氣獎:2名,新臺幣1,000元等值禮券。
(7) 潛力獎:2名,新臺幣1,000元等值禮券。

(8) 啦啦隊獎:為鼓勵各企業勞工為參賽者加油打氣,提供最佳啦啦隊2隊各5,000元等值禮券。

1. 請於填寫報名表時提供聯絡人資訊。

2. 每隊人數最少5人,最多10人。

3. 評選標準包含:整體精神、服裝一致性、創意表現、應援內容。

八、其他注意事項

1.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狀況,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活動內容與辦法之權利。
2.若有疑問請洽:苗栗縣工業會 彭小姐,電話:037-323344    傳真:037-35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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