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救國團苗栗團委會辦理苗栗縣「107年青年節社會優秀青年選拔表揚」實施辦法暨推薦表

2018.1.18 最新消息

說明:
一、推薦表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資料,請於2月26日(星期一)前寄送至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台灣省苗栗縣團務指導委員會服務組彙辦,曾接受救國團苗栗團委會表揚者請勿再行推薦。
二、當選社會優秀青年表揚者,將於本縣慶祝107年青年節表揚典禮大會中隆重表揚。
三、選拔活動相關實施辦法及推薦表之電子檔可至:全球資訊網下載
四、業務聯絡人:林俊伸先生,037-322134 分機32
 

107年苗栗縣社會優秀青年表揚實施辦法

一、宗 旨:慶祝中華民國107青年節,特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及傑出事蹟,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 模,鼓勵青年奮發向上,報效國家。

              二、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救國團總團部

 三、承辦單位:救國團苗栗縣團委會

 四、遴選方式:由本縣青年節籌備會分函各機關、社團推薦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並聘請當地適當人士3至5人負責評選事宜。

     五、遴選條件:本縣所評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62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88年12月31日以前)。

                 (二)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

                 (三)有具體優良事蹟。

                 (四)符合職業代表性。

            六、表揚方式:

(一)除就當選之社會優秀青年推薦乙名(推薦表如附件)代表接受全國表揚外,其餘在本縣青年節慶祝活動中隆重表揚。

   (二)曾接受該項表揚者,請勿再重複推薦。
七、附 則:

         (一)申請者請提供以下資料:

  1.推薦表之具體優良事蹟欄,請簡介其優良德行、傑出成就之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120-150字),以供主辦單位或媒體報導參考。

2.自傳1篇(A4、16號字、橫式打字,1200字為限)。

(二)推薦表及相關備審資料請於107年2月26日前寄(送)本會服務組彙整。

         (三)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107年苗栗縣慶祝青年節社會優秀青年代表推薦表

姓名

(中文)

出 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英文)

性別

□男 □女

服務單位暨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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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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