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4月20日修訂「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及「營業所自主環境消毒參考指引」

2020.6.13 最新消息 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4月20日修訂「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及「營業所自主環境消毒參考指引」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5月4日環衛字第1090024445號函辦理。
二、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完成各類因應指引修訂(包括防疫旅館設置及管理、社區管理維護、大型營業場所、公眾集會等),修正旨揭指引關於場所內消毒方法規定,消毒濃度由原先建議500ppm,修正為1,000ppm,且留置時間建議1-2分鐘。
三、旨揭指引已置於環保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可逕行下載運用(網址:https://www.epa.gov.tw/2019-ncov/41041187B197DBFD)。